4.8 自动灭火系统


4.8.1 电池预制舱内应设置细水雾、气体等固定自动灭火系统,灭火系统类型、技术参数应经附录A电力储能用模块级磷酸铁锂电池实体火灾模拟试验验证。为确定系统设计参数的实体火灾模拟试验应由国家授权的机构实施。在工程应用中采用实体模拟试验结果时,应符合下列规定:
    a)系统设计流量、压力、浓度、灭火剂喷放时间等技术参数不应小于试验结果;
    b)喷头布置方式应与试验时相同;
    c)灭火控制策略与试验时相同。
4.8.2 当电池预制舱内采用细水雾灭火系统时,应符合GB50898的规定,同时还应符合下列要求:
    a)灭火系统设计参数应根据本文件附录A模块级磷酸铁锂电池火灾模拟试验确定;
    b)应采用局部应用的开式系统;
    c)一个喷头保护一个电池模块,雾滴分布应全覆盖模块内部;
    d)电池模块外壳应专门设计,确保细水雾有效喷射空间且水雾溢出率不应低于25%;
    e)灭火系统应具有自动、手动、现场机械启动方式和远程应急启动方式;
    f)灭火系统设计时,应考虑施工吊装、可燃气体爆燃(炸)等造成舱体变形导致灭火系统管路受损因素,增加防变形技术措施;
    g)除灭火性能外,灭火系统组件应符合GA1149的规定。
4.8.3 固定自动灭火系统的启动应根据先断电、后灭火”的原则,先行断开舱级储能变流器断路器和簇级继电器后,方可启动灭火系统进行灭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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